26 刚刚谁说的凤凰高洁?出来挨打。(1/1)

    “凌师兄······凌师兄?”

    白衣道子回过神。

    “我师父找你。”叶青山对他憨厚一笑。他略略抱拳,回了个礼,跟随叶青山去拜见夕秀真人。

    叶青山是夕秀真人座下大弟子。此人未进仙门前是个土里刨食的农户,掸掸衣服能掉出二两土坷垃,张嘴就是一股大碴子味儿,在连洒扫小厮都机灵伶俐的正罡仙宗里,就好似进了大观园的老哞牛,颇是受过一阵排挤。不过他为人老实,心性淳朴,就算修行上傻不愣登的不开窍,也深得夕秀真人倚重,不但被收为亲传弟子,还将山中大小事务都交给他办,算是当上了正法堂二把手。

    凌初寒虽地位比叶青山高,对他却多有尊重。叶青山对恶语中伤一笑置之的气度,和对其他弟子抱着兄长似的赤诚友爱,都让他心生敬佩,并以其为榜样自励自勉。

    夕秀真人站在云海苍茫间,望着天台山,不知道在想什么。

    叶青山单膝跪下:“回禀师尊,凌师兄来了。”

    凌初寒身为首座是不必跪拜的,故而只拱手弯腰,作了一揖:“夕秀师叔安好,弟子凌初寒前来拜见。”

    夕秀真人并未回礼,随手指向厉风猎猎的天台山顶:“天台四万八千丈,日月所照,唯有此处。凌初寒,你可知晓?”

    放眼望去,青冥浩荡,群峭摩天。天台山好似擎天巨柱穿云而出,巍峨屹立。

    天地间崇山峻岭何其多,唯有最为高峻的天台才有资格被选为仙门大比的会场。天台山有四万八千丈之高,唯有立于顶峰才能不被重岩叠嶂遮蔽目光,见日升月落。修士于世间,当如是;正罡于仙门,当如是;他于此次大比,当如是。

    “回师叔,弟子知晓。此次大比,定为仙宗夺得头筹。”

    夕秀真人敲打完他,挥挥手让他自行离去。

    凌初寒告退,正要绕过路弯,耳朵一动,听到背后传来私语切切:“师父,你给凌师兄这么大压力,不好吧?”

    “师父还不是为了你。这次大比头名的奖赏是延寿用的凝华草。你寿数将尽,不给你找点保障,就指着你这驴脑袋能在寿尽前开窍突破?”

    “突破陨落具是徒儿的缘法,徒儿自会努力修行,还是别难为凌师兄了。”

    “你这憨子。说实话,不管有没有你,他都得拿第一。他身为天选之子,本就没有失败的权利。再说人家不到百年就结了丹,要这鸡肋也没用,师父送他一块千年寒玉,把凝华草换来便是。你若还觉得对他不住,便早日结丹,今后好好报答人家。”

    凌初寒前几日悟道又有突破,神魂已经不是普通金丹修士可比,因此才能捕捉到这师徒二人的悄悄话。他向来大度孝顺,在他心里,为宗门和众弟子拼搏本就是他这大师兄的分内之事,而他对叶青山观感又不错,为这位师弟取一株延寿的灵草,亦是心甘情愿。

    他临走前忍不住回头望了一眼,叶青山正站在恩师身侧,被撅起嘴唇气嘟嘟的夕秀真人翘起兰花指,一指头戳在脑门上,捂着头笑的憨里憨气。

    夕秀真人待叶师弟真好······

    他闭了闭眼。师尊待他亦是天下头一号的好,他只是·······只是想在自己站在比武擂台上时,能收到师尊赞许的目光。哪怕只有一次。

    师尊不乐意出山,他不该不体谅师尊。算了,至少还有夏妄那小皮猴跟着他。

    话说回来,妄儿去哪儿了?

    黑风呼啸而过,一只吊睛焰尾虎贴着地面逃命似的窜出林间,被追在身后的黑影一爪子抠进天灵盖,没了声息。焰尾虎是三阶妖兽,皮毛火侵不入,钢筋铁骨,寻常修士遇到它免不了一场恶战,此时却被黑影捉兔子似的轻取了性命。那黑影停歇在老虎尸身上,终于现出形来。原是只身长一丈半的神采奕奕的大鸟,披五采,耀金紫,身怀六象——头象天,目象日,背象月,翼象风,足象地,尾象纬,威仪棣棣,鸣动八风。

    箫韶九成,有凤来仪。凤凰生性高洁,非梧桐不栖,非醴泉不饮,非竹实不食······

    那凤凰爪大而利,只轻轻一抓,便将老虎脑壳捏烂,埋着头用尖喙“哆哆”地在里面翻搅啄食,不几下便仰起头,抻着脖子一抖一抖,将一颗带血兽丹咽入嗉囊,扑打着翅膀满足地“嘎嘎”叫了起来。

    刚刚谁说的凤凰高洁?出来挨打。

    不过也不能说这话是错的。古言曰,凤有五色,为瑞者一,为孽者四。赤者谓之凤,黄者鵷鶵、青者名鸾、紫者鸑鷟,白者鸿鹄。满身赤红才是瑞鸟凤凰,像这只双目如血,羽毛间多有重紫色的凶鸟,应该叫凤鷟或者鸑鷟。

    凶鸟鸑鷟吃饱喝足,将翅膀展开,扑棱两下,变作一个身穿红色华袍的少年。少年抿干净脸上的血,打了个饱嗝,望着不远处的天台山撇了撇嘴,呸出几根老虎毛——明明人肉更好吃些。而修士血肉又比寻常人多出几分天地灵气,嚼起来更是爽口香滑,还能增进功力。以往在正罡仙宗,老东西盯他盯的紧,不给吃人。如今好不容易出门一趟,又是仙门大比这种让年轻柔弱的人类崽子聚作一团的盛会,对他来说,就像把花豹放进羚羊幼崽之间,漫山遍野都是两脚羊,天地间哪有让猛禽凶兽吃素的道理?

    夏妄翻了个白眼。都怪老东西的血太香,让他办事不得不顾忌些许。顾玉书的灵药之体瞒得了人类,却瞒不过他这以人为食的妖怪。对于人类来说,顾玉书无非就是身上灵力充沛了些,让人一见便如沐春风,不自觉生出好感。可在夏妄看来,顾玉书就是一块行走的红烧肉,随时随地散发着令鸟垂涎欲滴的肉香。站在顾玉书身边,血肉香味儿一个劲儿的往他鼻子里钻,馋的他饥肠辘辘,头晕眼花。那老头儿和他暗地里达成了协议,顾玉书不揭发他的妖物身份,他也要帮顾玉书守住灵药之体的秘密。作为师父,顾玉书还要为他提供血肉为食,换来他当个乖徒弟,约束自己不吃人。不吃就不吃吧,毕竟又干又柴的酸肉和一顿丰盛大餐之间,傻子也知道要选好的吃。可戏弄猎物是捕食者的天性,就算不能咬死,吼两声吓唬吓唬这些两脚羊,或者打的他们四处乱窜来寻乐子,还是可以有的。

    况且两脚羊也不是都一无是处。

    夏妄想起师兄,禁不住龇牙咧嘴,不自觉的摸了摸隐隐作痛的屁股。

    比如说凌初寒,就是两脚羊里最凶悍的一只。别说两脚羊了,凌初寒根本就不能以某个种族的标准去衡量。尤其是修了破天剑道后,真正是字面意义上的“无坚不摧”。无论是仙器魔宝,兽皮人身,甚至灵气魔气,但凡世间有形之物,无所不破。青锋所向,一切防御都无效,一切“物质”都会被摧毁。故而无论是比他高出几个境界的人类大能,还是铜皮铁骨的妖怪,亦或手段诡异的魔族,这世界上就不存在他师兄揍不动的生物。他日常被师兄揪住膀子锤的毛都秃了,绝对不是因为他本身太弱——明明是师兄“无物不破”的能力太犯规!

    远处响起呜呜的号角声,宣告比试开始。夏妄抖抖身子,额头浮现出一簇繁复诡秘的火焰妖纹,顺着脸颊攀爬下去,蔓延进布满雏羽的双鬓。他的五官迅速变化成长,不一会儿便从痞里痞气的富贵少年,长成一个身形高大,凤眼薄唇的俊美大妖。这大妖半人半鸟,背后生出赤红流火般的羽翼,身后拖着好似孔雀尾羽的长裙,头顶还由低到高支棱着三根翎毛,犹如一簇火焰羽冠,被风一吹便得意洋洋的摆动。

    大妖抬手召唤出一面镜子,沉醉地一撩头顶呆毛:啊!看看这雄伟的身躯!健壮的双臂!光华的羽毛!和那气势昂扬的羽冠!妖镜妖镜告诉他,他是不是这世界上最美丽的鸟?是!

    如此美丽的他,要优雅的飞过山巅云海,降尊纡贵的去观赏师兄的比武,给那些无聊如白水的人类活动,增添一抹尊贵的色彩!凌初寒若是知道好歹,就该跪下来拜倒在他华丽又浓密的腿毛面前,激动到颤抖的恳请自己让他摸一摸那高贵的鸟爪!他看在多年师兄弟情谊的份上,一定会慷慨的给他摸摸自己的小爪勾勾!

    这鸟妖,凤凰清高自爱的天性没继承到,臭美自恋倒是学了个十成十。

    夏妄自恋归自恋,脑子还是清醒的,知道自己这个样子不能直接出现在人前,拍拍翅膀飞入云海。他不耐烦跟一群咩咩叫的羊羔热烘烘的挤在一起,云端天上,才是属于他的特等席。

    待这鸟妖把自己藏好,场上凌初寒已经跟人打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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