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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听说过,山下有那从洋人那儿传来的治病办法,肚里有虫、或长了东西,就把肚子切开,把虫割掉,再缝上哩!”

    “你说,这金花花*难不成真是个厉害的?”

    “你少金花银花,舌头不想要啦?那是大当家的压寨!”

    “厉不厉害不知道,我看她给二当家缝腿,那一手,飞针走线,女红是错不了的!”

    ……

    “大当家也不知气不气,这金花花衣裳还没脱呢,就先看了别的男人大腿啦!”

    华轩从一旁走过来,众人顿时噤声。

    手术进行得还算顺利。但因为寨子里根本没有消炎药,也没有现代医疗手术所需的各种环境和设备,二当家的伤势能恢复多少,能不能逃得过后头可能的发炎感染,还未可知。

    宁馥对大当家华轩说得很直白。

    华轩点了点头。

    “老熊活不了,是他的命,活得了,命是你的。”

    宁馥略感意外,微微挑了挑眉。

    华轩有些羞赧地笑了,“你,你累不累?要不要回去睡觉?”

    他意识到自己说了句什么下流话,连忙又道:“我,那个,我不是那个意思,也不是、不是非要和你做那个事,就,想你歇歇……”

    他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了。

    这个从山下捡上来的女人是如此漂亮,美丽,山寨中手下悄悄议论,都说这世界上的男人如果能娶上这么一个老婆,第二天死了也甘愿。

    华轩原也是这么想的。

    可好像这一会的功夫,再看美人媳妇,又觉得她不光是好看。

    她有一种比好看更好看的美。一种……一种让他不敢太接近,又不舍得太远离的美。

    宁馥捋开额前碎发,“还不想休息。大当家能带我在寨子里转转吗。”

    她脸上露出一个笑容,“我上来时身体不好,后面也没什么机会出来看看。”

    也难得一个原本被当做肉票带上来,又被当做货物进献给土匪头子的女人,有心情说要在匪寨中观光玩赏一番。

    华轩答应了。

    虽然黑灯瞎火没什么风景好看,但今日喜事,寨子各处都悬挂灯笼,也算别有一番风味。

    他让人找来一件自己穿的大氅,给宁馥披好,带着她在寨子中转了一圈。

    美人媳妇昨天还身子骨虚弱,可今晚忙了一大通,此刻还健步如飞,气息均匀,真是神奇!

    宁馥转了一圈,对整个白马山匪寨心中也有了估算。

    这寨子规模不大,但建在白马山易守难攻的险峻之处,周边均有御敌工事,虽然都是土法修筑,碰见真正的军队就是个死,但不难看出早已盘亘多年,碰上寻常山匪互殴或是当地保安团清缴,还是极占优势的。

    这里的山匪略显散漫,但宁馥观察之下,这群人在华轩的辖制下,还能算得上是令行禁止。

    至于这个华轩……

    他目光清正,虽有三分野气,却没有邪气。

    宁馥原本的打算,是借以献色于匪的时间恢复体力,届时直接斩首匪首,一把火烧了这匪窟。

    华轩见面问了她两句愿不愿,她便也改了盘算——借大婚之时捏晕着傻子土匪,自己悄无声息脱身也就罢了。

    现在……

    她觉得或许可以留下来。

    白马山可以成为一支力量。一支更强大的力量,一支奔赴爱国战场的力量。

    另外……

    宁馥望着山风中摇摇晃晃的红灯笼,“今天伤了二当家的那一伙人,应该还会回来。”

    她转头对华轩道:“他们是冲着我来的,也是冲着山寨来的,也是冲着山寨来的。做好迎敌的准备吧。”

    作者有话要说:  *据说云南那边管最漂亮的女孩叫金花

    第140章 重振河山(6)

    宁馥此言一出,华轩脸上却没有显出特别的惊讶来。

    山中晚风烈烈,华轩转过头看着他的美人媳妇。

    “你家在山下,你是被人害的,对不对?”

    宁馥弯起唇角笑了,“是。”

    在原著中,女主角宁舒英的快穿都是围绕感情线展开的。

    “华轩”这个名字,从来没有在原书中被提起过,而“白马山匪寨”,也根本不存在于原书行文的叙述和描写之中。

    原书主打的,就是大时代背景下,男女主角因命运而颠沛流离的爱情故事。

    故事主线之外,硝烟血火,生死悲欢,尽都是面目模糊的背景。

    她倒是没想到,这华轩不像他的样子看起来一样傻。

    ——不过也没多聪明就是了。

    “你猜出来,尽可以不说,何必再问我。”宁馥道。

    原身已是宁家最后一个孩子,却是个女孩。宁家二老均已年过半百,万贯家财难免遭人觊觎。

    暗害宁馥的人,并不是什么山匪,却是松涂县中的另一户富绅。

    他家打定了吃绝户的算盘,屡次为自家那烟酒不断五毒俱全,已有三四房姨太太的小儿子求取宁家四小姐。

    算盘打的是好,但原主父母早已知道这郑家小儿子是个什么货色,怎么可能将掌上明珠送去郑家那狼心狗肺美人味的地方?!

    他们亦是下定了决心,散尽家财支援抗敌之战,将来给小女儿找一普普通通的合适人家成婚,如能在乱世中平安顺遂了此一生,也算是得偿心愿了。

    谁能想到,消息被郑家知道了,干脆便起了歹心。

    郑家护院扮做山匪,劫走了本应送至60军的捐资,将宁家四小姐推落山崖,日后尸首被人发现,还能嫁祸给白马山上盘踞的那一伙山匪。

    他们哪里想到,宁家四小姐即将香消玉殒之际,另一个灵魂进入了四小姐的身体。

    这是发觉宁家四小姐未死,还成了白马山匪寨的压寨夫人,怕劫财之事败露,干脆要斩草除根了。

    宁馥在穿过来之后便接受了原主宁家四小姐的全部记忆——哪怕宁家四小姐在坠崖的前一刻还以为打劫的是白马山的山匪。

    她只需调取原主的记忆,略作分析,便知幕后黑手。

    华轩反问道:“我问了,会叫你伤心难过吗?”

    他两粒黑黝黝的眼仁中映出灯笼的火红,却只定在宁馥一个人的身上。

    让人想起即使已经长成庞然大物,却还追逐着自己所忠诚的对象的黑色獒犬。

    仿佛只要宁馥说一个“是”字,他就要露出被人踢了鼻子一样懊丧的神情来了。

    宁馥淡淡一笑,“我不难过,也不伤心。只是想告诉你,有些话没有必要说明,有些题不必点透。你看,如果遇到有忌讳的人,或是碰见另有隐情的事,将你中清楚的事戳穿,可能会让气氛变得尴尬。”

    她是山下人,她“嫁”在白马寨。

    明知有人害她,她却不奔逃回家,不求家人的庇佑。

    做这样的选择,要么是这女人太傻,要么便是这女人太危险。

    聪明的人是不该把话说得这样清楚的。

    可偏偏这华轩有带着一种精明之外的憨直,他也偏偏就把这件事点破了。

    “你既然嫁给了我,我就是你丈夫,保护你也好,给你讨公道也罢,是我本分内的事情。”

    宁馥:“……好。”她看了华轩几秒钟,似乎在重新评估他,又道:“夫妻一体,我既然给山寨招来了祸事,就绝不会坐视不管。”

    “如果大当家信得过我,明天召集弟兄们,我有话说。”

    华轩不再多问,只回了一个字,“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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