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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泱拗不过孙明辉,说:“好吧。”
得到了肯定的答案,孙明辉就加大步伐和陆泱并肩走,他极力寻找着话题:“羊羊,你家在哪啊?”
陆泱扭头看了他一眼:“新阳区。”
孙明辉愣了愣,他不认识这个地方,但还是硬着头皮说:“哦哦,新阳区,这名字还不错啊。”
陆泱勾了勾嘴角,“嗯”了一声。
他们穿过教学楼和办公楼的空地,走出了校园,孙明辉又问:“那羊羊,新阳区离学校远不远啊?”
“不算太远,”陆泱说,“走路走得快的话,四十分钟就能走到。等会我们去离学校最近的公交车站,我坐公交车可以回家,你送我到那里就可以了。”
孙明辉听了,小声说:“不坐车行吗……”
“什么?”陆泱问。
“不坐车行吗?我们走路回去,我……”孙明辉觉得有些难以启齿,但他还是说了,“我想和你多待一会儿……”
陆泱停住了脚步。他转过头来看孙明辉,似乎是在观察些什么,孙明辉被他看得脸有点红,但不愿收回刚才的话。
“好啊,那就走回去。”看了会儿,陆泱重新把目光转回前方,说。
孙明辉心里有些雀跃,他想,进了一大步!
陆泱带着孙明辉走在人行道上,他们走得不快,甚至有些优哉游哉,路上路过一家奶茶店,孙明辉眼前闪过陆泱眯着眼睛喝奶茶的模样,让陆泱等等他,进到奶茶店买了两杯奶茶,递了一杯给陆泱,陆泱很乖地说“谢谢”,把吸管插进去,小口喝了起来。
孙明辉忍住了揉陆泱头发的冲动,在这一刻,因为喜欢的人喝了自己买的奶茶,他产生了巨大的满足感。
越走到后面,路面就越差,行人和店面也渐渐少了起来,他们像是从色彩鲜艳的画里慢慢走入了黑白画中。
孙明辉有些犹豫,他问:“羊羊,你是不是走错了啊……”他只知道陆泱家境不好,但具体是怎样的不好,他并不了解,这些地方看起来……很破旧、没有生机,像是贫民窟。
“没有走错。”奶茶早就喝完了,陆泱把垃圾扔到一边的深蓝色垃圾桶,顺便把孙明辉手上的也扔了,“走过那么多遍的路,怎么会错呢?”
孙明辉愕然,这时他才后知后觉地明白,陆泱口中的“新阳区”,到底是什么地方。
陆泱走在他前面一点,背着半旧的帆布书包,里面装满了习题和辅导书,他的背脊挺得笔直,穿白色的校服衬衫,走路时风吹起他的黑发,露出小巧可爱的耳朵,他和这地方……一点也不兼容。
越走到后面,景象越是破败,孙明辉几乎没法想象,陆泱竟然住在这里。
怎么会呢?孙明辉突然发现,原来他对陆泱,有这么多不了解。
等走到了一处没人候车的车站,陆泱停下来,他说:“就送到这里吧,你回去吧。”
孙明辉看着夕阳映照下的陆泱,暖色的光站在他脸上,一边瞳孔呈现很浅的褐色,漂亮极了。
孙明辉说:“都送到这里了,还是把你送到家吧,可以吗?”
陆泱看孙明辉这么坚持,叹了口气,说:“后面的路就不好走了。”
孙明辉摇头,说:“没关系。”
陆泱只好带着孙明辉继续走。事实上,他不希望孙明辉看到这些,也不希望孙明辉对他产生同情这样的情绪,他不需要。
想了想,他领着孙明辉走了另一条路,穿过弯弯绕绕的巷子,走到一片烂尾楼,这里修了一半,后来又被废弃了,野草丛生,长起来一米高。
孙明辉有些不敢相信地问:“羊羊,你确定……你家在这里?”
“不在。”陆泱走进烂尾楼里,楼虽然没修完,好歹还算坚固,他走楼梯上了三楼,那里本来面对着西面有一面墙,还没来得及修,视野开阔,能把下面的建筑物一览无余,孙明辉跟着上来,问:“羊羊,你带我来这里干什……”
话没说完,他被惊艳到闭上了嘴。
天边的一轮夕阳红得耀眼,火烧云美得似梦似幻,像是女人披拂在身上的轻纱,不知是不是地势原因,在这里看到太阳大得好像抬手就能摸到,正缓缓地从山头沉下去。
陆泱坐下来,也不在乎脏不脏,他抬起头对呆呆站着的孙明辉说:“是不是没见过这么大的夕阳?我第一次见到,也被惊艳得不浅。在这里看没有电线和高楼挡着,很美。”
孙明辉也跟着坐到陆泱旁边,被笼罩着的城市在慢慢变暗,这地方却很亮、很亮,是被那光给照亮的。
“你第一次来这种地方,破败颓丧得不成样子,想给你看点不一样的,就带你来这里了。”陆泱继续说。其实是他不想孙明辉知道他家的具体位置。
孙明辉一直没说话,陆泱也没再说话,他们就静静地看着太阳沉下去,等完全暗下来后,陆泱站起身,拍了拍屁股上的灰:“走吧,天黑了。”
孙明辉还呆坐着,他的心脏又开始噗通噗通地跳,他看着陆泱低头看他的眼,说:“羊羊,这是我见过最美的落日。”
陆泱笑了笑,径自往楼下走了。
他们原路折返,孙明辉落后两步,看着陆泱笔直的背影,心想,陆泱身上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气质,很特别,他形容不出来,但那种气质让他和其他人区分开来,他变成了人山人海中特殊的存在。
是其他人都是灰色,他是彩色的存在。
孙明辉从前没遇到过陆泱这样的人,在和他发生关系之前,他甚至没想过会像现在这样喜欢陆泱,可越靠近陆泱,他越被陆泱的独特所吸引,陆泱是一个漩涡。
他们走回了那个车站。
“你在这里坐102路,投两元钱的币就可以,到滨江路站下。”陆泱从书包侧边的小包里拿出两枚一块钱的硬币给孙明辉,“我陪你等车。”
孙明辉还有些懵然,只是愣愣地听着,愣愣地接过硬币,等车期间一对母女从这里走过,母亲手上拿着细细的竹条,一边拖着女孩抽打一边咒骂道:“你个小不要脸的贱蹄子,这么晚还在外面疯不着家,你要死啊你!”
孙明辉被骂声吸引,偏头看了一眼,看到小女孩手臂上被抽出的红痕,愣了愣。
陆泱站在他旁边,目不斜视地看着前方,孙明辉心中一动:“羊羊……你身上的伤,是……是你父母打的吗?”
“是。”陆泱承认得很爽快。
“……”孙明辉一时无言,“你……打你为什么不躲啊?就捱着吗?”
这时陆泱微微侧头,明亮的眼睛望着孙明辉。
“因为我爱她啊。”陆泱平静地说。
哪怕她刻薄、愚昧、低俗,哪怕她骂他打他,哪怕她没有告诉他就改了他的高中志愿,哪怕她妄想通过没有缓冲地停药来戒毒导致毒瘾上来时神志不清用衣架把他打得缩在角落里抱着头,他依然爱她。
因为她把他带到了这个世界上,用单薄的身体给了他一个家,为了给他上户口对着嫖客低声下气,把微薄的收入存在他的银行卡里给他当以后读大学时的学费。
他怎么能不爱她。
孙明辉怔怔地看着陆泱。
他说出那句话时,好像带出了一腔浓烈到让孙明辉喘不过气的感情,可他的表情却这样平静。
车来了,陆泱推了一把让孙明辉上车,孙明辉投了币回过头看陆泱,想和他挥手说再见,陆泱却没看他,往反方向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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