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受害者反而成凶手(海鲛陷入凶杀案)(3/3)
大门虚掩着,刚好够一个男子侧身进入,于是我抛弃道德,私闯民宅。社交是我的弱项,大学时我便非常排斥不必要的社交程序,不愿与非必要的人来往是现代年轻人的通病,虽说在社交上表现得坦诚一些也算是优点吧。
门内是一个广阔的空间,对此我并不惊讶。如果你去过寺庙,稍微因为好奇心而往他们后院入侵过,这种规模的院子想必你一定不会陌生。我本人对面积的概念并不强,我只能说,这院子大概比你的班级要大四五倍,至少我所见的范围就是这样宽阔。正对门是个石头雕刻的大鼎,种植还未开花的绿植,因此我不能清楚判断那是什么植物。
平整的石板路分成三道,一道向左,插入拥有三间房的小院内,中间一道前往前厅,那里大门紧锁谢绝外客。我的目标在最右,开个玩笑,男左女右,我虽然是男性,却很喜欢先往右边走,这几乎成为我的习惯,打雷下雨娘嫁人都改不了的习惯。
右边的道路更加蜿蜒曲折,沿途摆着棕色的小花盆,花盆里种植的大约是些月季和牡丹还有兰花,有的正值花期,有的已经谢了。也不知这里的主人在不在乎这些看似美艳娇嫩的生物,任凭它们受此风吹雨打,我觉得这比我私闯民宅还要不道德。
越是曲折蜿蜒的路,到末尾时越是秀丽的景色。我沿着那条小路固执地走到底,穿过前院的拱门、穿过偏院的拱门、再穿过后院的拱门,一直到尽头才舍得驻足。
那是一个不大的后院,仅能容纳两三人的朱红色小凉亭和一个不像是人工开凿的小水潭、一棵芭蕉树加上一株桂花树、同嶙峋骇人的假山挤在一起,可怜兮兮地抱成一团缩在角落,形成一个看起来很小气、但踏入其中却又能使人心安自在的小天地。
在我左手边是一间房,说是只有一间,占地面积却是一间的三倍。房间大门紧闭,另有两扇小门藏在墙壁上的花纹里。
木制的门原始得像曾祖父母家里的藏品,甚至连门锁也没有的不设防姿态绝对是贼欢喜。令人惊诧的是,在和尚都用上手机热水器、宿舍也换了玻璃窗的时代,我居然还能见到保存完好的窗户纸!
强烈的好奇心驱使我走上前去,神使鬼差地含住食指头,用口水打湿指尖,满心仪式感地戳在窗户纸上。
事实证明,古人的智慧不会差,研究出不用钉子就能咬合的榫卯结构的古人、一把鲁班锁难倒大多数平庸之辈的古人,怎么会将窗户纸做成轻易就能戳破的模样?
触及是略微光滑但可以感受到底下粗糙不平的材料。我悻悻收回手,这才想起是否该到处找找房屋的主人留下的痕迹。
正当我思索时,吱呀的一声从我左手边传来,那是门所在的方向。我警觉地向左边看去,房门被什么力量轻轻打开我不得而知,它缓缓向后退着,像个见到陌生人的羞怯小姑娘,一丝丝、一毫毫地向后挪蹭。
雨,似乎越下越大了,芭蕉叶发出砰砰的声响,下雨的时候这种植物总是能发出最吵闹的声音,它们巨大厚实且油亮的叶子和遮雨棚一样可靠、却比遮雨棚危险多了。
从沙沙细雨到哗哗倾盆,也不过在我转头抬手迈腿前进两步的时间。
我向房门走去,我想我别无选择。
还未近前便有一缕幽香传来,那仿佛丝绸一般让人感到舒适柔滑的气味是如此神奇美妙,香气打开了我浑身的毛孔,尤其手臂上,就连我的汗毛也能嗅到香气似的,这股异香勾着我加快脚步,来到已经半敞的门前。
我探头向内张望,那股香味越发浓烈,站在门口嗅闻即可,往前一步就臭了。也许是主人用他的焚香示意我这个不速之客该如何行动?那他可真是顶级厉害的调香高手了。
我甚至开始妄想,屋子里,轻纱帷幔半遮半掩的高脚大床上,会侧躺着怎样一个风姿绰约身材曼妙的女子?我不用带刀的巴去理解那种美貌,而是用上我最真挚的敬畏之心,为那奇妙的香气而敬畏那个使用焚香的人。
挡在我与或许是屋主之间的障碍只有一扇两米高的屏风而已,泛黄的布面上绘着写意山水——巍峨高峰、古树劲松,松下悬崖边端坐着指头大的蓑笠翁、青空白云旁翱翔着倒人字的黑毛雁。右手边用随意且豪爽的草书写了两行七言绝句,以我山谷底小野草般低微的文学素养来看,只能模糊地认出一个“客”字,狂野随性的笔画几乎快挨到它右后方的“来”字。
我不敢妄断屏风上的内容是否有迎接我到来的意思,我踌躇着,终于还是向前迈出一步,并以极其现代人的语气向屋内问道:“哈喽?有人在吗?”之所以这么混搭,是因为我不想让自己迷失在莫名其妙的古韵中。迈过门槛的那一刹那,我仿佛穿越了一道看不见又极其短暂的时空隧道,进入一个令我茫然无措的空间内。
那股幽香时断时续,我担心自己会惊扰到屋内可能在沉睡的人,我抬手看表,时针指在数字“10”上,分针刚从“12”跳过,幸好这个点大该不是普通人还在睡眠的时间。
一种莫名的冲动袭上我的心头,我决定越过屏风往前走去,屏风后是一张八仙桌和两把太师椅,泛着古旧的光泽。旁边的高脚木台上摆着插着花束的瓷瓶,花束肯定是由外边那些遭受风吹雨打的可怜花儿中最美的几支构成。八仙桌上方悬挂着一幅女性的全身画像,低眉垂首丰满华贵的女子,一手抱着小腹一手自然下垂,手腕乃至小臂上挂着几串珠串,不是菩萨却又与菩萨拥有一致的画风,只是多了几分俗世的美艳。
我向右匆匆扫一眼,圆拱门是木制的,后边大约是卧室,我看到了床帏的一部分,便收回目光,转向左侧。
屋子里果然是有人的,在看到那人的瞬间,我更加确定我是踏入了一个奇妙的时空。那人一身青衣攫住了我的理性并悄悄偷走了它,我的感性迸发而出,在疑惑之中占据我的脑海。
那是一个我不得不找到点什么语言去夸赞一番的男子,我不懂什么古装,在大学社团兴起cos热潮的时候我独自享受我愉快的单机游戏。即便如此我仍是对此稍有接触。
但不论现代人如何打扮,那种与生俱来的“古味”是绝对装不出来的。那是一种于现代人来说相当落后的气质,如果非要用可以感受的比喻来形容的话,就好比你看一段木头,你能轻易地看出它已经陈旧腐朽,当它被雕琢成摆饰时,你又能将它的陈旧当作珍贵的年代感残留。
那个青衣束发的青年,便是给人如此绝妙的感觉。他确确实实是坐在长方木桌后的人,两鬓垂下的发丝随着呼吸微微地飘动着。一盏油灯燃着泛黄的火光,照着他白皙又不乏血色的面庞。
他在写着什么,执笔姿势因为熟练而显得轻巧,下笔写字时是那般灵活,一点一拨、一横一划、一勾一抹,抬腕、收笔,美中不足的是笔尖一点墨水被甩在宣纸上,又或许,这是他故意为之。
不待他完全抬头,我已经打定了悄悄溜走的主意。但我的身体知道我是个懦夫,我两只脚像穿上恶毒后母做的铅鞋,牢牢地、沉重地、被固定在瓷砖铺成的地板上。
我们相距数米,目光碰撞在一起,穿越数百年的交锋,却在异常平静和冷清中被一只无形的手,轻巧地扬开了去、拨向窗外的雨雾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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