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你爹坟头草都两米高了!(2/3)

    是了,陈舟终于明白顾正歌的长相到底是怎么回事了。

    他第一次听顾正歌骂人,还有点新奇。

    顾正歌犹豫半晌,这才迟疑的吐出一句:“你,你他阿家的?”

    陈舟咋么咋么这句话的味道:“骂的还...挺可爱的。”

    顾正歌:“......”

    “嗯...我阿家不是这附近村子的人,他小时候家里穷,被卖到洛京一个有钱人家里照顾他家小少爷,有经验。后来...后来小少爷十五六岁,觉得屁股后面总是跟着个小哥让他难堪,就让家里人把我阿家送出来了。”

    只不过没多长时间,又皮痒凑到顾正歌面前,道:“你再骂我一句呗?”

    就是总感觉,一个男人在另一个男人面前做这些,显得有些......弱。

    陈舟盯着他的侧脸看。

    “那我这样,是不是得打一辈子光棍啊?”

    顾正歌把白色的马毛牙刷塞进嘴里,‘富态’的笑了一下:“唔,不贵的,县里五文钱一把猪毛的,能用挺长时间,马毛比较贵,可能得十几文。”

    顾正歌实在不知道怎么接话,只好拿过一边的香齿草塞进嘴里嚼着,手在木盆里翻找了两下。

    “唔!”

    顾正歌转过身,给他一个冷淡的背影。

    他身上有凌厉和温和两种特质,诡异又和谐的结合起来,看上去还那么天衣无缝,说句完美无缺也不为过。

    正把洗好的长发拧干的顾正歌,没有察觉到陈舟那千思百转的心情,随口回答:

    “我阿家说我长得太高太壮了,男人不喜欢这样的,就让我做事不要风风火火急急燥燥的。”

    又想到这人身上他不明白的地方多了去了,陈舟不想说他也不好意思问,就顺着他的话点头:

    “现在一看你阿家把你教的还挺好。”

    其实作为直男的陈舟怎么会明白‘温柔范’这种东西,他就是单纯的觉得顾正歌不怎么喜欢把脸全露出来。

    “你他娘的...你他娘的...你他娘的居然有牙刷!”

    而洗完澡之后,则用细木簪松松散散的挽在脖颈处,让它们自然晾干。

本章尚未完结,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好吧,我错了。”

    “我现在一个铜板都没有!”

    “狗大户!”

    顾正歌又做了个垂眼的动作,挡住眼里的情绪,轻声说:

    陈舟把自己补丁摞补丁,两袖过清风的衣服在他面前扯了扯,一副‘你这么说良心不痛吗’的表情,理直气壮的道:

    但他阿家其实知道的,这都是借口。

    不管哪种,都衬的那张脸越发俊秀温和。

    他头发长,看上去又细又软,跟陈舟这种披头散发的糙汉子不一样,平时经常用布条捆起下半部分,让长发柔顺的搭在后背。需要干活的时候就全盘起来,只留几缕碎发散在额边,显得利索。

    顾正歌扭过脸偷笑。

    最起码陈舟看着顾正歌的脸,无法想象他爬树掏鸟蛋的英姿。

    他脑袋大,是因为太瘦了显得好吗!

    “......”

    正对上陈舟一脸‘仇富’的表情,嘴里骂出三个字:

    造成价格差距如此大的原因,猪毛比马毛硬是一方面,这里的人不养马是另一方面。

    “那家人其实不怎么样,经常打我阿家,后来我爹跟我阿家吵架,说就是因为嫌弃他身上的疤太多才去找了别人...从那之后我阿家就不怎么让我出门了。”

    声音之大,情绪之激烈,吓的顾正歌手一抖,扭头去看他。

    “......”

    “你好好看看,哥哥长得像个智障吗?”

    蚊子包抓破之后留下的疤瘌一个点一个点的,暗沉沉的挂在小腿皮肤上,就像是洗不干净的脏污。

    顾正歌一边用簪子簪起头发,一边好笑的说:“小时候上树掏鸟蛋,下河捞小鱼,去菜地里翻泥鳅,去树林拔茅根,哪个小子都没我干的好。有一次不知谁家大狗叼了我家一只鸡,我鞋都没穿拿着石头追了它半个村子...当然,没追到。”

    那人根本不是嫌弃他满身疤,也不是因为别的,就是因为他肚子不争气,只生了一个小哥就不能再生了。

    陈舟又生气了,看上去十分喜怒无常:“你怎么还骂人呢?!”

    陈舟却对这里的小娘炮们敬谢不敏:“不不不不用了,我,我脑袋太大,跟脑积水的智障似的,还是打光棍吧。”

    哪怕是陈舟一个直男来点评,好看是真好看,优雅是真优雅,不娘也是真不娘。

    这些已经深入了他的骨髓,就像走路的姿势一样,成为了他行动的一部分,以至于不需要刻意,就能非常自然地做出来。

    顾正歌的牙刷是之前在西北买的,那边养马的多,价格相对便宜,工艺做的也比较好。

    他骂起自己来丝毫不留情,让顾正歌有点搞不明白他到底是想打光棍,还是不想打光棍。

    瓜子脸的下巴,颧骨和下颌角却并不突出,往下的脖颈修长,肩宽却腰细,屁股丰满腿却笔直笔直的......

    其实他长得还是很标致的,浓眉大眼,高鼻薄唇,宽肩窄腰,在现代好好养养再打扮打扮那就是个大帅哥,多少女生上赶着当他女朋友呢!

    但是顾正歌却很喜欢用动作或打扮来让自己突出温和的那面,比如用碎发遮挡脸颊,喜欢把一缕头发放在肩膀上,垂眼咬唇的小动作,需要活动的时候肢体绝不大开大合,也从不急急忙忙,等等。

    陈舟动作已经很快了,然而等他回来之时,顾正歌已经穿好衣服,蹲在水边洗头了。

    陈舟嘴快,认错也快,对着顾正歌的脸非常认真的说:

    陈舟脑海中浮现出一个虎头虎脑的小男孩,光着脚愤愤的拿着石头追狗的画面,笑的停不下来:

    他的鼻梁挺拔,本应该衬的整个人英气潇洒,然而鼻头却圆润秀气没有一点攻击性,又显得颇为平和。

    “是,是像个智障。”

    “噗嗤嗤!”

    陈舟脑中光芒一闪,忽然没头没脑的问了一句:“你好像很喜欢这种....弱势的打扮。”

    陈舟有些难以置信的问:“你还有风风火火急急燥燥的时候?”

    “你长得好看,脸小五官还端正,肯定有人要的。”

    当然,顾正歌平时更习惯面无表情冷淡示人,以至于这些小动作并不怎么出现。

    陈舟也气:“你爹不赌钱,你爹坟头草都两米高了!”

    上唇略薄唇峰明显锋利,下唇却圆润饱满线条流畅。

    陈舟气呼呼的抓着他的肩膀把他掰过来,一只瘦的骨节突出的大手捏着他的脸蛋,强迫他的眼神落在自己身上,恶狠狠地问:

    陈舟这才满意了。

    顾正歌被捏的实在说不出话来,只好拼命摇头示弱。

    是饿的!饿的!

    顾正歌心里那点负面情绪都被他这句话冲散了,没好气的说:“你现在也没人要,谁让你爹赌钱!”

    一直盯着他看的陈舟忽然发出一声惊呼:

    男人,不就应该锋芒毕露雄心赳赳的嘛,哪有喜欢咬嘴唇的!

    陈舟搞不明白这里面的弯弯道道,懵了一会,忽然把自己裤脚挽了上去,把今天才在地里被咬出来的,满小腿的蚊子包,以及一些实在忍不住的抓痕露给顾正歌看:

    顾正歌转头看了他一眼,也说:“你长得也不错,眼睛大还有虎牙,也肯定有小哥要的。”

    可能是怕他爬树下河,在树林里喂蚊子,把皮肉都磨破了,又随他一样是个不掉疤的体质,最后搞的身上那么难看。


    ">
  • 上一页

  • 返回目录

  • 加入书签

  • 下一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