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靴play]程思远看着他,目光朝向他的胯下,似乎已经用眼睛把那里扒光了(1/2)
林瑞把毛巾拧干,挂到架子上。单身公寓的浴室架子原本就不大,放上两个人的毛巾更显得拥挤,程思远湿乎乎的钢铁侠图案毛巾大摇大摆地放在正中间,正如他本人毫不客气地赖在林瑞身边一样,林瑞伸手把程思远的毛巾往里边推了推,然后挂上了自己的毛巾。
他走回去,看见自己床上打着呼噜的程思远,从少年喉咙里发出的声音很刻意,而林瑞知道这个小孩儿真正睡着后呼噜打得远没有这样文静,于是他说道:“你别装睡,回客房去。”
程思远置若罔闻,继续打呼噜。
林瑞拎起少年的爪子,少年的手很大,很热,骨节分明,摸上去甚至有点湿湿的,由于常年运动的缘故手上有一些薄薄的茧。林瑞没有犹豫,捏着他大拇指和食指内侧的交界处狠狠摁了下去,只听程思远嗷的一声惨叫,一下子蹦跶起来,扑腾起来捂着手,抱着林瑞的抱枕大声喊疼。
“疼死了!林瑞,你至于吗你!你这恶毒的男人!”程思远瞪着大眼睛,用长腿踹他,林瑞往后一躲,他踢了个空,“咱俩干都干了,你还装什么矜持不让我和你一起睡,啊我日,忒疼了!老子右手断了以后怎么手淫!”
林瑞冷静地说:“我没给我你机会吗?是谁一和我睡觉就硬的不行,干了三次也无法消火?是谁睡着后就抢我的被子,害我凌晨一点半被冻醒?又是谁呼噜打得震天响,我睡着后竟然生生被你吵醒。”
程思远梗着脖子,不安地动了动,把被子又抱的紧了一点儿,一对狗狗眼又大又无辜,活像一只惹主人生气的哈士奇。林瑞看见他这样觉得好笑,却又想着不能太宠着他了,于是抿着嘴冷硬地命令:“所以,回去。”
“不回去!”
“你真不听我话?”林瑞冷着脸。
“我不!我是你老公!你得听我的才对。”程思远说完就后悔了。
“程思远,你别逼我让你滚出去。”
空气中沉默了一下,“可是我见不到你就会想你,不断不断地想,我会很痛苦。我闭上眼睛脑海里是你的脸,睁开眼身边却是空空的。白擒说,我这是害了相思了。”程思远坦诚的惊人,脸皮也不是一般的厚,没羞没躁又肉麻的话脱口而出,就算一起在大街上走,他也很有可能一边掏耳屎,一边把话说的理所当然。
黑暗中,林瑞感觉程思远的眼睛又黑又亮,像天光乍破的启明星,林瑞呆了一呆,忽的程思远抬起脚对着他的腿轻轻一勾,林瑞未设防备,一个不稳向床上倒去。程思远倒是早有准备,一把抱住了林瑞。
“林瑞哥哥,你知道我现在在想什么吗?我想,操你。”
林瑞微微愠怒:“你想让我明天一天都犯困吗?”他感到自己的睡衣下襟被撩起,程思远两只手伸进去,分别掐着他的两点往上拉,他不得不挺起胸,腰也弯成了一个好看的弧度。
糟糕,他也有点想做了
林瑞按捺住欲望,从他怀里挣脱,越过程思远去拿放在他身后的枕头,朝卧室门外走去。程思远也跳下床,紧步跟随,木质地板是冰凉的,发出一串“嗒嗒”响。林瑞走进客房,少年也想跟进去,没想到男人看了他一眼,啪的一声把门关上了。程思远观察了一下,发现门是锁住的。
“这个场景是不是有点儿似曾相识?”程思远摸摸脑袋。
他看着林瑞进去后,转身去阳台——并不是放弃,他程思远从小到大就不知道放弃这个字怎么写。少年赤着双脚打开阳台的门,在最中间他送给林瑞的芦荟盆栽上挖了一会儿,找出了一把钥匙。
哼!你程哥有了被关出门的前车之鉴,怎么能再掉坑里呢?
于是就在林瑞快要睡着的时候,一个毛茸茸的脑袋拱进了他的怀里,在时钟指向十二点之前,程思远张开嘴,笨拙地吻住了林瑞的嘴唇,少年心满意足地和林瑞彼此交换了晚安吻,蹭在男人怀里睡着了。
程思远低头,抖了抖雨伞,两片黄色的枫香树叶从上面飘下来,他瞅了一眼,发现伞面尽湿,原本的米白色深了一个度。这几日台风过境,整座城市都未能幸免于难,虽然积水不深但足矣湿鞋。
校队暑假也有集训,早上他去学校,做了100个俯卧撑,快跑慢跑加起来跑了十二公里,拉伸又做了三十分钟,刚想痛痛快快和朋友们打个篮球,细细密密的雨就下起来了,有几个队员不肯冒雨,他就只能憋屈地撤了。而坏学生是没有暑假补习、写作业观念的,他一路游荡到白擒那儿。白擒这个学霸正认认真真和外教用纯英语对话,他在旁边啥也听不懂,看着一愣一愣的。
他只好在旁边打游戏,打完游戏又给林瑞发骚扰短信,等了半天对方也没有回。终于熬到了晚上,程思远蹭了一顿周迟野做的饭,边啃着猪排边欠揍地说什么完全没有他家林瑞做的好吃。周迟野也不生气,只是笑,白擒在旁边拧他的耳朵,程思远怎么求饶都不肯松开,最后还是周迟野淡淡说了一句“再闹就别在桌上吃”少年才立即停手。
程思远歪着脑袋:“啥意思啊?不在桌上吃难道在桌下吃?”
他看向周迟野,周迟野耸耸肩,于是他又看向白擒,白擒的神色看起来很不自然。
哎我去,这俩人怎么越看越有夫妻相了?错觉,一定是错觉。
直到这场略显尴尬的饭局结束,程思远也没有理解这句话的威力到底在哪儿,不过他倒是很勤快地告辞了。原因很简单,他也就纳了闷了,一直以来他和白擒那都是天造地设的竹马成双,走哪哪都有默契,没想到中间插了一个周迟野,他倒显得像个二百五十瓦的电灯泡了!
他走出门看着昏昏沉沉又将要落雨的天,借了把伞,去接林瑞。
于是就有了起头那一幕。
他走了整整两个小时,这一路上他都被一种奇怪的情欲包围,兴许是穿过高高竖起的瓦房,石板路最窄的拐角仅容一人通过,让他想起了童年。他从小就喜爱玩闹,喜欢在纵横交错的巷子里穿行,对麻烦又听话的女孩子不感兴趣,而是喜欢带上发小白擒一起探险,爬墙头,被狗咬之类的事情他都干过,他喜欢那种走不到尽头的神秘感。也是从小练出的方向感,很多路,他走一次,就再也不会忘。
他对林瑞一见钟情不是没有理由的。小时候家里穷,买不起小孩儿用的自行车,他的自行车还是隔壁的哥哥教他的。他还记得那个念高中的哥哥,眉眼干净,笑起来嘴唇抿成一条线,年幼的他仰起头,看着哥哥笑,那么温柔,于是小小的程思远说:“哥哥,等我长大你做我老婆吧。”
程思远转念又想,原来自己的不要脸是从小就养成的吗。
他给林瑞讲过这个故事,那时候他们刚在阳台做完爱,风吹得两人都很舒服,林瑞眯着眼睛:“后来呢。”
程思远说:“后来哥哥给我发了好人卡。”
整栋办公楼都很冷清,保安背着手站在门口看雨,程思远收了伞,朝着保安叔叔咧嘴笑了一下,然后走进去,按下了电梯的开关。
程思远悄悄地推门进去,发现办公室里只有林瑞一个人了,男人正用手托着脑袋看电脑。程思远从背后将手贴上了林瑞的眼睛:“猜猜我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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