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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et摇摇头,问:“你什么时候给了我一个红包?”
廖沐秋朝天给了Reet一个眼神,解释道:“就是一开始塞给你的那些钱,你看了数目没有?”
“没有啊。”Reet说,“怎么了?”
廖沐秋粲然一笑,“没事,你们回家的时候再看。”
Reet一听这话就有些不淡定了,“为什么我要回家再看?”语顿,他赶紧把钱从裤袋里掏出来,“我现在就要看。”
Reet把揉成一团的钱放在吧台上摊开,只两秒,整个人都不说话了。
我好奇,凑过去一看,乐了。
只见吧台上摆了三张红红绿绿的人民币,拼起来刚好就是——二百五。
21、我决定做你的最佳损友。
回到家后,廖沐秋破天荒的比我先进了浴室,而且没有拿睡衣。十几分钟之后,他果然从门口探出脑袋,有些害羞的看着我,“我忘记拿衣服了,你能帮我拿一下吗?”
我抱着看好戏的心态,想也不想直接拒绝了他,“不能。”
“哦。”廖沐秋呆鹅似的点了点头,就把脑袋缩回了浴室里。
没过多久,浴室的门开了,他赤身裸`体的走了出来。
我默默在心里诽谤了他几句,无奈道:“好歹也把内裤穿上去再出来啊。”
他有些幽怨的看了我一眼,“我连内裤都没拿啊!你又不肯给我送。”
我无语,放弃和他争辩,将沙发上的睡衣扔在他身上,“赶紧穿好。”
他拿起睡衣,慢条斯理的开始穿戴。
单看廖沐秋的脸,是绝对想象不出他其实也拥有一具看起来还算美观强健的身材。
刚开始我曾一度以为他的身体是比较羸弱的,因为他给我的形象一直都很单薄,又喜欢穿宽松的袍子,衬得身材越加瘦小,好像风一吹就要倒了似的。
可事实并不使然,他甚至还有点小肌肉。腹肌和大腿肌肉的线条都非常流畅,尤其是腹肌。
他不动地时候你看不出来那六块,顶多能瞄出些少许朦胧的轮廓。但是他一动,那六块肉就好像跟着他呼吸长的一样,特别能够夺人眼球,是很多小清新姑娘们眼中的梦寐以求。
廖沐秋穿好衣服后,一屁股坐在我旁边的沙发上。他的头发上面有水渍,沿着发梢一滴一滴的往下流淌,嗒嗒嗒的全都滴在了地板上,积成了一汪不大不小的水洼。
我抬脚踢在他的大腿上,吩咐他说:“去,把地给拖了。”
廖沐秋是极其讨厌做家务的一个人,于是推脱道:“等一下,我看会电视。”
可是往往他口中的等一下,基本上就是没下文了。
我算准了他会这么回答,叹了口气,起身认命地走进卫生间里拿拖把,胡乱的把地给拖了一遍。没办法,我也挺讨厌做家务的,所以认真不起来。
廖沐秋喜欢看电影,尤其喜欢看那种八十年代的老片子。特别是林正英的僵尸片,他几乎可以说是百看不厌。
偶尔也会文艺一把,在网上搜几部法国的爱情电影,一个人坐在电脑面前独自陶醉。
我学不会他这种假文艺,但我也喜欢看电影,独爱看国外那些以犯罪题材为主的警匪电影。偶尔也会重口味一下,找几部像电锯惊魂那样比较血腥但又极其富有哲理的电影,逼着廖沐秋跟着我一起看。
每一次看完后,他都要轻声骂我一句,变态。
我没有跟他计较,只是在之后的日子中,放血腥恐怖的影片放得更加频繁了。
临睡前,廖沐秋忽而对我笑着来了一句,“谢谢英叔,晚安英叔,再见了英叔!”
我想都没想直接回了他一句,“神经病。”
他眉毛一皱,“你才神经病。”
我笑着说,“不是神经病,你为什么跟我说电影里的台词。”
“因为想起来了啊。”他回道:“想起来了我就想说出来,不可以吗?你凭什么骂我?”
“可以。”我说,“没人拦你,我也只是想起来了,就说出来了,没有骂你。”
“那你现在在想什么?”他问我。
我笑笑,说:“你真是个傻逼。”
“去你大爷!”廖沐秋说,“你知道我在想什么吗?”
我直截了当地回答他,“不知道。”
“那你怎么不问问我?”
我依言问道:“你在想什么?”
他没回答,空气放佛随着这句问话沉寂了。我听见耳边传来的炙热呼吸声,略微急剧的吸进,但却缓慢地吐出。
我在这呼吸声中听到了不安,焦躁,还有压抑着的很多很多。
良久,我听见了一种茫然,更多的是不确定的语调。
他说:“我好像……喜欢你……”
-
我们公司有个女同事,平时跟我关系挺好的。在廖沐秋没搬进我家之前,我和她经常在一起吃饭,但并没有什么实际发展。
这位女同事叫蒋培培。
总的来说,我和蒋培培是很有缘的。我们初见于1999,她被Reet聘请过来做一位打碟手。女的打碟在酒吧中算比较罕有,因此,我注意到了她,并和她成为了朋友。
刚开始,我并不知道蒋培培跟我在一个公司工作。但是Reet知道,他故意没有告诉我。直到某天早上,我上班迟到,正要进电梯的时候,我才看见蒋培培。
恰巧,她那天也迟到了。
在电梯里面,我询问她是哪个部门。她轻巧一笑,说,“和你一样。”
这个回答让我吃了一惊,“我怎么不知道?”
“你当然不知道。”她笑道:“我都见过你好几回了,但是你从来都不注意我。”
我记得我以前看过一个作者写的小说,笔名有点意思,叫王精。
哪本书我不记得了,我只记得他说——相遇其实是种很微妙的东西,它的特别之处就是在于你如何去感受。
而感受到的感觉,言词是无法形容的。
不管你们信不信,我和蒋培培在同一个公司甚至于同一个部门,但我们就是没有碰到过。搞笑的是,她经常看见我,我却没有看见过她。
一个人与一个人见得久了,就会产生一种想要亲近的好感。而在不发生意外的情况下,这种好感大多数都会油生成爱情。
我对蒋培培有一种矛盾的心里,一方面我想要追求她,另一方面我又懒得去追求她。我前面跟你们说过,我这两年来没有谈过恋爱,甚至于不想再去谈恋爱。但这并不代表,我心里没有想要交往的对象。
所以,当我听到连廖沐秋自己都搞不清楚的情感表露时,我选择假装没听见。这样,能避免两个人以后独处时的尴尬,毕竟,他还要在我家里住这么久。
索性的是,在那天过后,廖沐秋也没有表现出其他让我为难的举动。我们相处得都很融洽,放佛那天那个晚上他从来都没有说过那句话。
生活是比较乏味的,偶热也会制造出一些小幽默。
通常,我和廖沐秋在一起的日子都比较枯燥,不是看电影就是打游戏,再不然就是去1999和Reet谈心。
谈心当然只是片面之词,主要的目的,还是因为想去喝酒,但是又不想给钱。
Reet最近很忙,很少去1999。有时候我和廖沐秋去十次,都见不到他一次。打电话问他在什么地方干什么,他都会不厌其烦地回答你四个字——制造浪漫。
我不明白他口中的浪漫是什么,只听见话筒中传来的略微急促但却又压制得很低的呻`吟。
我觉得,这种事情,跟浪漫没什么紧要联系。如果非要扯上一点,应该改成,制造兴奋。
对于爱情,我一直感悟很多,但无一例外都只是我的感想,没有得到过谁的实际认同。
相比于Reet,我觉得我对感情比较保守,虽然我从高中就开始谈恋爱,但我从来没有玩过一夜情。
所以,在每一段感情开始前,我会很认真的考虑彼此的以后,适合过什么样的生活,她是什么样的性格我又能包容到什么样的程度等等。
这并不是杞人忧天,只是为了让两个人在以后的日子中,分道扬镳的没有想象中那么迅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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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人的底线被触碰的时候,人就会开始变得敏感。
那晚,在我听到廖沐秋说喜欢我时,尽管他自己都不太确定,但我对他开始有了提防。
我不反对同性恋,也能接受同性恋。这点,从我没有疏远Reet可以看出来。
倒不是说我如果反对同性恋我就会疏远他,只是彼此间说话会变得客套,这是必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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