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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年回答:“你才是个贼,你全家都是贼!”

    “哦,不好意思,我用词不文雅,容我改一下。”Reet想了几秒,又说:“你是不是个小偷?”

    青年眼一瞪,“我偷你全家!”

    “我看到了!”Reet指着青年,情绪激动,“我看到那副画了!你别不承认,我回家就搜了百度,百度说那副画叫啥‘伊丽莎白的眼泪’。”

    “眼泪你妈!”青年啐了Reet一口,“你再胡编乱造信不信我打电话报警了?”

    “行啊!你报啊!”Reet大手一挥,毫不在意地说了一句让青年吐血的话,“你电话号码是多少来着?我先存个。”

    Reet说着就掏出了手机,无视青年越来越白的脸色,催促道:“快说啊!说了我好给你报警!”

    青年深吸一口气,揉了揉自己的手掌,顿时,只听见一声声活动关节的咔擦声。青年好整以暇的动了动脖子,冷笑道,“说什么?”

    “电话号码啊!”Reet回道,浑然不知面前的危险。

    青年低笑两声,“再给你个机会——三秒钟,立马滚出我的视线。”

    Reet放下手机,“别这样,好歹咱们相识一场。”

    “一——”

    Reet努力劝解,“就算你不愿意告诉我你的电话号码,那也总得告诉我你的名字吧?你看我们这都巧遇四次了,要是还不发生点什么,都对不起上天赐给我们的机会啊!”

    “二——”

    Reet不依不饶,“佛祖说了,前世五百次的回眸才换来今生的一个擦肩,你就算不相信我,那也应该相信佛祖吧?”

    “三——”

    青年话音刚落,Reet立马蹲下去抱住脑袋大喊,“踢哪都可以别踢脸!”

    我默默的看着Reet,实在不想再上前向往常一样拍着他的肩与他谈笑问好。

    所幸青年也没有真的要当街打人的想法,只是无可奈何的看了Reet半晌,默默的坐回了摊子面前,不再理会蹲在地上抱头哆嗦的Reet。

    Reet担惊受怕了几分钟,见青年没有实质性的行动,又开始生龙活虎了起来。脚一跨,屁股一挪,不顾青年的反对挨着青年坐在他的脚边。

    一会敲一下青年的油漆,被青年打掉了手;一会扯一下青年的裤脚,又被青年打掉了手;一会站起来拉一下青年的头发,再次被青年打掉了手。

    青年的脸色被Reet搞的越来越青,偏偏Reet还没有一点要停手的自觉,站起来把手一扬,直接按在青年白净的脸上,还贼心不死的捏了两下,笑得跟个二百五似的。

    看得我都不好意思跟你们说,我和Reet认识过。

    不过,Reet并没有笑得太久。因为这次,青年估计是忍无可忍了,不再打Reet的手了,直接往Reet脸上掴了一巴掌。

    其声音响亮,连站在Reet十米之外的我都听得见。

    “你跟着我到底要干什么?”青年质疑Reet。

    “不是说了吗?我知道你的底细。”Reet回答青年,“你是个贼。”

    青年气结,“你才是个贼!”

    “不好意思,我又说错了。”Reet纠正道:“你是个小偷。”

    青年听后重复了之前的台词,“我偷你全家!”

    Reet摇摇头,“你没那本事,偷不了我全家,顶多偷了我。”

    青年怒极反笑,“我偷你什么了?”

    Reet笑笑,看着青年,收起之前玩世不恭的心态,认真回道:“我的心。”

    -

    有时候,很多东西我们是无法解释的,比如说时间的流逝,再比如说爱情的开始。

    有书曾写过,研究一场爱情的发生简直和探索宇宙的起源同样困难。

    在我年少懵懂的时候,我也常思索爱情是什么,可结果无一例外全是不了了之。

    为此,我还特意去谈过几场恋爱,使出浑身解数的去逗女方开心。送花,送零食,送衣服,送手工品和化妆品……

    只要是书上记载过的,我基本上全送了个遍,可惜仍然没有跟对方走到最后。

    朋友总说是我的原因,谈恋爱不能只知道送东西,还要学会调节彼此之间的气氛。这种气氛在书上有个学名,俗称——浪漫。

    所以我也曾冒着倾盆大雨从家里走到学校只为给女方送把伞;扛着炎炎烈日在女方教室门前苦等四十五分钟只为在她出来时能咬上一口她喜欢的冰棍;挡着鹅毛大雪把外套脱下来盖在女方头上一路将她从学校护送回她家,最后还要抵着寒气抱着外套打着摆子哆哆嗦嗦度分如年的走回自己家中,其中的憋屈还不能跟朋友或者家人抱怨,什么话都得往心里咽。

    好的全留给女方,坏的一律自己扛。

    可即使是这样的尽心尽力,每一次说分手的时候,她们的理由都统一只有三个字——不合适。

    陈奕迅的某首歌中唱道,爱是怀疑,爱是妒忌,爱是种近乎幻想的真理。我虽然没太看懂这句歌词的含义,但是我觉得说的挺贴切的。

    我们都知道,爱是建立在喜欢的基础上的,当有人跟你告白时,即便你不喜欢对方,但不能否认的是,大部分人内心都是高兴的。

    这种高兴一半来于虚荣,一半来于自恋。

    当青年听到Reet跟他表白的时候,那只高高扬起准备扇下去的巴掌,也硬生生地在半空中转了个弯。

    “我不相信一见钟情。”Reet说,“但是这个想法只截止到上个星期前。”

    说完,他便抱住青年,“我也不知道我看上你什么,但是奇怪的是,我每天都在想你。不是无止境的想,是那种断断续续的想。吃个饭会想起你,打个电话会想起你,看个电视屏幕里的画面也变成了你,甚是是上个厕所,我都能想起你……”

    “我觉得我有病。”Reet看着青年的眼睛,缓缓说道:“而这个病——只有看到你才会好。”

    我很少看到Reet认真的模样,大部分时候,他都是和廖沐秋差不多的状态,属于逗逼类型,只不过比廖沐秋稍微理智了那么一点点,但仍然是和廖沐秋一样是一个吊丝。

    当然了,我也是。

    虽然我觉得Reet说的很深情,甚至可以称得上肉麻,但不能否认的是,青年被他打动了。

    这个说法,可以从Reet抱住他他却没有推开Reet看出。

    再之后,Reet还抱着青年说了很多很多,但是我没有继续偷听,因为我离开了。

    我的潜意识告诉我,他们需要单独的空间。

    回家的路上,我想起了我前两年谈的最后一场恋爱。

    19、我是一个有故事的人。

    女方是一位温良贤惠的姑娘,家庭条件优越,自己旗下有一家不大不小的资产经营公司,是一个内柔外刚的女强人——至少婚姻介绍所上是这么说的。

    相亲是被我妈逼的,第一次会面地点选在一家环境看起来有点高档,点起来也有点高档的咖啡厅。她穿了一袭茶色风衣,坐在一个靠窗的位置。

    “我是一个有故事的人。”

    见面的第一句话,也是她的开场白。有点强势,但我喜欢这种直接。

    正如她所说,她是一个有故事的人。当我发现时,是在我们相恋后的第三个月,她没跟我相处前,在某次娱乐宴会上,染上了毒瘾。

    她对毒品的控制力越来越弱,公司也只剩下一个空壳,资金早已不知所踪。甚至好几次,她蜷在我床上当着我的面吸毒,尽管那时候的她神智并不清醒。

    “你不能告诉我的父母。”

    她靠着墙角,蓬头垢面,我都快记不清初见她时素净的面孔。只那嘴角的微笑,还是一如既往的优雅。

    “也不能送我去警局,不能送我去戒毒所,哪里也不能送我去,我就在你家里。”

    她说,“我就这么看着你一辈子。”

    “你没有一辈子了。”我对上她黯淡凹陷的眼眸,告诉她,“你快死了。”

    她摇摇头,用嘲笑的眼神看着我,“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在外面偷情。”

    我沉默半晌,最后承认了这个说法,“因为你要死了。”

    “她有我漂亮吗?”她用颤抖的手指着我,厉声道:“你为什么变心?”

    “你已经不再漂亮了。”我告诉她,“因为你骗我,所以我变心。”

    “我没有骗你!”她的情绪非常激动,“我一早就告诉你我是个有故事的人!见面的第一次我就告诉了你!”

    “你只是告诉我你有故事,但你并没告诉我故事的内容是你吸毒!”我尽量使自己保持冷静,“你不准我联系你父母,骗我说你两个月内戒掉。但现在都过去一个月了,你除了愈来愈厉害的毒瘾以外,根本就没有戒掉的打算。”

    她开始笑,越笑越大声,越笑越疯狂。

    “骗子!”她低声说道:“负心汉!你就是不喜欢我了!就是在外面找到更好的野女人!就是喜新厌旧!不要为自己找借口!我都知道!我都知道……”

    有泪滑过她的脸颊,一滴一滴,越来越多。她低着头,喃喃自语:“我快死了……我快死了……是因为我不再漂亮了吗?”

    她抬头,突然朝我笑道,泪水顺着她裂开的嘴角滑到了她的口腔,“我还可以漂亮的,你等着,你等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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