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阴茎插入老师性器官的手段来实现强奸的犯意, 但是他的阴茎软(4/5)

    “我还想说我今天穿那么漂亮,如果你答案不是我,我要发飙咧。”

    “开玩笑的,其实老师看到你看老师的眼神,就知道你一定会说我了。”美女真的都有怪癖,这样亏我是很爽逆。

    “那接着,”她指向一位高大壮硕的男同学,“如果我是你的老婆,现在那位同学,你叫做什么名字?”她指向我,我心想:“你还不放过我啊?”

    “李逸平。”

    “好,小平说要非礼你老婆,也就是我,你会怎么办?”干,小平是你叫的喔。

    “我打到他老妈都认不出他来!”那位同学恶狠狠地道。

    “很好!就是这样!刑法的存在不是为了处罚,而是为了保障人民不被处罚。”什么碗糕啊?有够玄的。

    “大家想想,即使没有刑法,为了保障自己的权益,大家还是会使用一切的手段扞卫自己的所有,那么为什么还要有刑法?”

    “所以,刑法的存在其实是一些知识份子,为了保障人民不被擅断的掌权者、强势者处罚,才出现的产物。

    例如:虽然小平因为非礼老师而应该被处罚,但是我们需要用刑法来制式化、来节制这位壮汉处罚小平的程度。”

    “那些知识份子,如李斯特、梅耶提倡的罪刑法定主义的精神,演变至今,发展出主要以下内涵:”

    “老师不想太咬文嚼字,老师接着用一般大众也能了解的语言讲课,希望大家不要见怪─这也是不要你们录音的缘故。”

    如果能录音,你早就被解雇和判刑了吧,死变态老师。

    “溯及既往的禁止。”

    “如小平说的,他很想上老师。”靠,我又没说我要上你,我是说‘非礼’。

    我心中百万个干字,脸上更是羞得红通通的;看到女同学看我的暧昧眼神,我真的后悔来上这门课。

    不过听到这样的美女老师口中说出“我想要上她”这种话,真的因为反衬的感觉,让我觉得在羞愧外又带着一点兴奋。

    “现在,小平你出来,接着你做的任何事,老师都不计较,不要忘记这三十分钟已经被‘如果电话亭’中止了刑法的适用,你把你刚刚说想对老师做的事对老师做吧。”

    “各位同学也不要觉得奇怪,不要忘记老师说的,愈敢说、愈敢做,期末分数愈高。”

    我虽然真的在老师刚上课时,因为她的低胸打扮,曾经有非分之想;但是经过她的一番羞辱,我只觉得这个女的很恐怖,压根儿没了性欲。

    见我没有动静,老师竟然刷地把外衣脱掉,露出只剩黑色胸罩、白皙的上半身,还朝着我俯身成45度角,

    刻意地将乳沟挤了出来,下半身的窄裙则因为老师俯身向前的姿势而绷得更紧了,内裤的线条隐约可见。

    “小平,对不起嘛,刚刚不是故意凶你的,希望你不要怪老师。”哇,现在竟然使出林志玲娃娃音攻势。

    我看班上同学好像也没特别意外的表现,除了几个猪哥还在看着老师姣好的身材吞口水外,似乎都已经习惯这个怪老师的任何举动了。

    老子豁出去了,为了考上律师,为了考上法官,干!

    就在我心中干字骂得最响亮的瞬间,我的右手已经袭上了老师的酥胸!不过因为我没交过女朋友,所以我似乎没有拿捏好力道。

    第一次触摸女性的胴体,只感觉到意外地柔软,不像写真集上写真女星的胸部般看起来仿佛是两团结实的肉块,而是软绵绵地,

    仿佛会把手吸进女性身体似地,难怪有什么袭胸袭臀之狼,这玩意儿实在太引人入胜了。

    老师料想不到我真的摸了,而且摸得还不轻,她像被袭击的虾子般往后弓了弓身子,一脸惊讶地看着我。

    “我以为你只是有色无胆的小鬼,没想到你竟然真的摸了,我要对你另眼相看了。”

    老师只是一脸惊讶,并未有任何愠色,我心里则忐忑不安,不知道她又要来哪一套。

    “好,现在‘如果电话亭’的功用已经过了三十分钟,恢复刑法的适用,

    刚刚李同学〈怎么不叫‘小平’了,我心想不妙,这母老虎一定又要出怪招!〉摸了老师胸部一下,所以要以强制猥亵罪移送法办!”

    我后来才知道,以当时的情况,我并不算犯法,因为老师同意我摸,所以不算强制;就算真要算强制,也是她比较可能。

    不过当时的我听老师这么一说,真的以为她刚刚是在整我,要我触法,吓出一身冷汗。

    “骗你的啦,小平。老师只是要让大家体会刚刚的情境,本来说不处罚的行为,如果后来变更要处罚,

    而追溯至之前的行为来加以处罚,同学会不会有动辄得咎的感想?对生活和法律没有信心?所以大家要体认,法律不能溯及既往。”

    “你们看,刚刚说不处罚,所以小平敢摸;后来说要处罚,他吓死了,所以刑法的‘罪刑法定主义’最重要的原则之一,

    就是不能突袭性地,像刚刚这样地溯及既往,同学了解了吧?”

    “小平了解了吧?”

    “不过我看他已经因为摸了老师的美胸,爽过头、心猿意马、心不在焉了,大家下课休息10分钟。”

    下课期间,我看大家也没特别看我一眼,老师也忙着解答有预习的同学们的问题,并没有任何征兆要对我不利,心中的不安稍稍平息。

    “接着,我们来讲第二个罪刑法定主义的子原则─禁止类推适用。”

    “各位同学,没看过女性生殖器的请举手。”

    因为我在写真书上看到的都只有露毛,没有露出生殖器,所以应该算没看过吧,我就举了手。

    干!没想到全班只有我没看过,我想这是不是他们故意要阴我啊。

    “喔,小平太配合了,老师还想说,现在资讯那么发达,找不到像你这种纯情小处男了咧。”老师仿佛发现新大陆般调侃我。

    干,你又怎么知道我是处男的!啊,她刚刚有说,她是心理学博士,又是智商185,用看的就知道了。

    “那,小平,请你再到前面来。”喔,拜托,又想怎样啦。

    “请你念一下,95年7月1日刑法新修正条文施行前的旧法,第十条第五项的规定。”

    “喔,称性交者,谓下列性侵入行为:一、以性器进入他人之性器、肛门或口腔之行为。二、以性器以外之其他身体部位或器物进入他人之性器、肛门之行为。”

    “那老师请问你,你用你的阴茎插入老师的阴道,算不算性交?”

    干,我听到这句,鼻血差点就喷出来了。刚刚摸她胸部的余韵犹在手上,现在她又讲那么猥亵的话;

    拜托,你用学术的讲法好不好?是性器进入,不是阴茎插入,这样太猥亵了。

    “算啊。”我现在脑中只有性欲,不加思索地只能顺着她的话回答。

    “那你如果违反老师的意愿,把阴茎插入老师的阴道,是不是强制性交?”

    “是啊。”

    “那老师如果违反你的意愿,把阴道套上你的阴茎,算不算强制性交?”

    “算,算啊。”

    我感到喉咙一阵干渴,不禁吞了几下口水。她一连串的这些发问,让我感到心痒难耐,

    阴茎也早就对这位作风开放的天才女老师肃然起敬;幸好我穿紧身牛仔裤,并没有被其他人发现我的生理反应。

    “你错了,你违反了罪刑法定主义中的‘禁止类推适用’原则!”老师说着,拿起厚厚一本林老师的刑法通论就往我头上拍了下来。

    “啊?”我丈二金刚摸不着脑袋般地搔搔我的头,上面那个。

    干,为什么我强制干你就是触犯刑法221条强制性交罪,你强制干我就不算强制性交?

    “你仔细看。”接着老师做了一件我一直希望她做,却没想到她真的会做的事。

    她边说着边转身背向同学们,接着除下了高跟鞋、扯下了丝袜、扭动着腰肢脱下了窄裙!

    刚刚下课时间,她已经把上衣穿了回去,但就是上半身是穿戴整齐,下半身却仅剩黑色蕾丝内裤的突兀,才让人更觉得血脉贲张、不可思议。

    正当同学发出声声惊呼时,她竟然又扭了扭腰,褪下了下半身仅剩的衣着─黑色蕾丝内裤!

    我一时以为我在作梦,毕竟这是只有梦中才会出现的美丽场景。我又咽了下口水湿润干渴的喉咙,捏了捏我的脸。

    “你不是在作梦。”老师竟然猜透我的心意,知道我在测试自己是否在梦境。

    “大家不要大惊小怪!”老师转了过来,下半身一丝不挂地面对着全班同学,丝毫没有一丝羞耻的感觉。

    “我既然走进教育界,就愿意为了教育做所有的牺牲,我希望大家做任何事也要像老师般充满热情和冲劲。”

    她一脸正气凛然,一手捧着上半身的衣摆,下半身却一丝不挂,正经地说。

    我瞥见最后排那个说如果没有刑法要大胆睡觉,不肯说心中实话的伪君子,他的桌子正在规律地上下轻轻摇动,白痴也知道他在干什么好事。

    此时老师竟然大喝一声:“后面那个打手枪的给我出去!”

    我被老师吓了一跳,但是比我更惊讶的大有人在─竟然有十几个男同学都几乎跳了起来,我才知道竟然大半的男同学都已经在课桌下偷偷地打着手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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