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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我家我凭什么要敲门?”

    “不行!绝对不行!有我没它!有它没我!”

    “那它呢?”宋明茗期待满满地看了一眼小点。

    看来一人一狗只能留下一个。

    推开门一看,沙发上一片狼藉,该在的不在,不该在的早已蹿得比猴还高。宋明栖浑身上下只穿了件宽大的卫衣,声音中带着恐惧的颤抖,指着地上那只打滚撒谎的毛茸茸强盗,骂道:“狗!狗狗狗狗!狗啊!狗!”

    过了一会儿,晏温才打断他们的争吵,说道:“其实,我有个办法。隔壁有一套空置的房子,正好在对外出租。”

    这种品行脾气莫名让宋明茗想到她那位事儿逼大哥。不幸的是,宋明栖怕狗怕得要死,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很难想象连宠物店都要绕道走的他怎么可能和一只活蹦乱跳的狗共同生活。

    住在隔壁的那位大哥是某公司的软件开发工程师,是个对工作和生活都一丝不苟的人物,对租客的要求也细致入微,学历、性格、年收入,甚至到了一种吹毛求疵的地步。宋明栖依稀记得前两天他说已经有物色好的人选了,不禁问道:“你是不是听错了?隔壁已经有主了。”

    宋明栖急忙捞起一件衣服,耳朵红得烫手,就算如此还不忘吵上两句,“谁叫你不敲门就进来的!还带了一只狗!”

    “那你就把爸妈的房子钥匙还给我,我搬回去住!”

    “我呸,少来,肯定没好事!”宋明茗骂骂咧咧地绕过晏温,再看一眼她那个不修边幅的哥,更是气不打一处来,“还有你!穿上点衣服吧!丢人!”

    宋明茗的脸色很难看,动了动嘴角,拼出一个勉强的笑容,“你为什么又出现在我家?”

    它从小在柏大职工小区里长大,习得数门语言,包括中英日俄,以及柏州人最爱养的八哥,它也能自如交流。田园犬的优势就在于混得品种越多脑子越活泛,不仅在整个小区的同类中称霸,还能凭借一身撒娇的本领夺得人类的喜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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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抱着这种想法,宋明茗在家门口纠结了很久。

    哪一种都不是她想看到的。

    打心里她还是很看重宋明栖的想法的,毕竟长她十几岁,父母走了之后更是手捏“生死大权”的一家之主。他会怎么做呢?会把小点送去宠物店寄养,让它从此过上艰苦劳累的“住校生活”;还是丢给流浪狗收容所的人,让外人看着办。

    宋明茗据理力争,怀里的小点也汪汪叫了一声,表示同意。

    “送你哥回家,他受伤了。”

    宋明茗忐忑无比地拿出家门钥匙,小点不听命令,率先冲了进去,果然得到了一声刺耳、惊恐的回应。但是它没到半秒又刹车回来,速度之快像一只回旋镖,躲在门后发出“呜呜”的叫声。

    “那我也一样!”宋明茗调转矛盾的对象,指向晏温,“他再来,我就离家出走!”

    晏温拿出来一把钥匙,晃了晃,“刚签好的合同。”

    “你们都干了什么,为什么家里这么乱?!”

    “这也是我家!房产证上是我的名字!”

    魏舜陪她回来的路上还买了不少狗罐头,但是全都被这位狗大爷一一拒绝。它就爱吃人吃的,炸鸡、蛋挞、麻辣小龙虾,饭后甜点还必须是冰镇过的酸奶,不然就绝食,死磕到底,绝不服软。

    或许还有那么一丢丢的可能性,这位老古板会一改往常的小孩子脾气,宽容海量地接纳一位新成员入住进来。

    不知道为何,小点就算再兴奋,一靠近晏温就像是见了阎王,只敢在沙发边上打转。宋明茗抱起它,轻轻地拍拍它扁平的小脑袋,都说动物比人更加敏感,兴许是它本能地感受到了这人身上散发出来的危险气息。

    领养它的老教授把它当作亲生孩子对待,要不是生病住院,才不会重新送回到宋明茗的身边寄养。但是这家伙不知道吃了什么,当年还可以抱在怀里嘤嘤叫的四脚兽,如今变得又沉又重,脑袋上的三个点都比以前大了一圈。一看见宋明茗,后腿猛地向前一弹,像一颗命中率极高的导弹直射而来。

    现在局势2v2,宋明栖失去主场优势,尽量以一种平和的语气商量道:“好好好,先不说这个事情,只要你不再乱跑都好说。”

    不可置信,难以言喻。

    “待会儿再解释。”晏温指了指地上的小点,“这是你的狗?”

    这对狗男男在搞什么?

    另一位不速之客也没好到哪里去,衬衫领口敞开一大半,面对宋明茗也不避讳,反而有点理所应当地站在那里,一边安抚后面惊慌失措的某三十岁青年男子,一边时刻防备着这只兴奋又好奇的小东西有什么进一步的举动。

    两人僵持不下,谁也不愿意让出一步,宋明茗又是出了名的倔脾气,头比钢筋硬,死也要磕到底。在他们争吵的过程中小点已经把这个家大致摸清楚了,大的那位是家长,小的那个是孩子,至于另外那个大概是最不好惹的也是最终话语权的拥有者。

    第74章 死缠烂打

    “你花钱租了个房子,刚好在我家隔壁,刚好就是最近签的。”宋明茗抱着手臂,冷漠地瞥了一眼坐在沙发上的两人,“你觉得我会相信你说的屁话?哥,你说句话啊?”

    小点以为是在叫它,探出脑袋,翘起尾巴,兴奋地转了一圈。它又从散落在地上的衣物中叼起某件长条状的东西,在客厅里疯跑起来。那是一根棕黑色的皮带,宋明茗定睛一看,甚至还能从那堆乱七八糟的衣服里扒拉出一套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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