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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媳妇儿”三个字,又将林知白弄得面红耳赤,他伸手将凑到自己面前的孟向北的脸推开,“你这个流氓。”

    他们的租房处于闹市区,与卖衣服的商场只隔了几条街,两人没有骑自行车,选择走路。

    “来,小白,试试这衬衫。”孟向北拿起一件白色的衬衫,在林知白身上比划。

    八十年代初,京都这边,已经有男人穿衬衫,只是不多,因为贵。

    “这位先生身材很好,很适合这件衣服。”年轻的女导购员微笑着赞美。

    “先生可以到换衣间试试。”

    林知白看了衬衫一眼,凑到孟向北旁边,“孟大哥,这衬衫太贵了,我们买其他的吧。”

    “可我觉得这件最适合你,而且我也想买旁边这件。”孟向北拿起另外一件比较宽大的黑色衬衫。

    林知白视线落在那件黑色衬衫上,轻咬了下唇瓣,迟疑了片刻道:“那好吧。”

    片刻后,林知白从换衣间出来,少年本就好看,如纤瘦,笔直的小白杨,合体的衬衫,勾勒出他颀长的身材。

    佛靠金装,人靠衣装,这话不假,所说之前林知白的模样是七分,这会又加了两分。

    察觉到孟向北灼热的目光,林知白的心加速跳动了好几下,“好看吗?”

    孟向北给他整理了下领口,眸中是藏不住的惊艳之色,“好看,小白最好看了。”

    林知白抿唇笑了,又看向旁边的黑色衬衫,“你也去换,我想看。”

    “好。”

    孟向北身高一米八多,宽肩窄腰大长腿,容貌棱角分明,如雕如琢,是行走的衣架子,本就是行走荷尔蒙的他,此时穿了黑色的衬衫,更添了几分矜贵和神秘的气质。

    若是此时稻花村的人在,都没办法将眼前贵气逼人的男人与以前好吃懒做,偷鸡摸狗的二流子联系在一起。

    “怎么,看呆了。”孟向北出来就看到目瞪口呆,如同被勾了魂般的林知白,忍不住上手捏了捏他白嫩的脸颊。

    林知白捂着脸颊,却没有怪他,视线还落在他身上,羞答答说了句,“好看。”

    “真的?”

    “嗯嗯。”

    孟向北凑到他耳边,轻声道:“其实,我不穿衣服更好看。”

    “你,你,你……”林知白耳垂发红,瞥了眼那边正好奇看向他们的年轻女导购员,慌乱极了,也害羞极了,“我不要跟你说话了。”

    孟向北朗声一笑。

    “这两件衣服,我们买了。”

    -

    “雅雅,你看,那边两个男人长得真好看。”

    商场的另外一边,卖的是女装,林雅正在看一件粉色的连衣裙,忽然旁边的舍友白欢欢扯了扯她的衣袖,神神秘秘道。

    林雅顺着视线看去,两个男人,一个穿着黑衬衫,一个穿着白衬衫,她看过去的时候,一下子看清了穿黑色衬衫的男人,颀长挺拔的身材,如同艺术品般被精心雕琢的容貌,让她的心脏一下子加速跳动。

    真,真好看。

    有那么一瞬间,林雅觉得,她对那个男人一见钟情了。

    她的视线又不可避免落在旁边那个穿着白衬衫的少年上,不过,从她的角度只看得到那侧脸。

    不知怎的,觉得有点熟悉。

    “哎,都走了,看不到了。”惊鸿一瞥,两个男人的身影已经看不到,作为女性的矜持,林雅和白欢欢做不到过去搭讪。

    “雅雅,我觉得那个穿白衬衫的少年好好看,眉眼如画,清隽如玉。”白欢欢热情奔放,丝毫没有掩饰对那人的赞美。

    林雅的心思还沉浸在那个穿黑色衬衫的男人上,直到旁边的白欢欢摇晃她的手臂才回了神,“嗯,好看。”她随口附和。

    直到买完衣服,出了商场,林雅才想起为何那个穿白色衬衫少年的侧脸那么熟悉。

    那人长得很像比她大一岁的表哥林知白。

    不过,她这个表哥四年前下乡,高考恢复后,没有参加高考,也没有回城,现在指不定在乡下那个地方养得又黑又瘦,怎么可能来京都,还穿那么好的衣服。

    心底的猜测转瞬就没了。

    她更好奇的是那个穿黑色衬衫的男人是谁,他的家境应该不错吧,不知道能不能和他……

    第17章

    打算明早跟孟向北一起早起摆摊的林知白,愣是在晚上的时候,第一次主动拒绝与孟向北亲热。

    被窝里,孟向北搂着怀里娇娇软软的少年,直往他身上哄,颇有些委屈地质问:“小白,你是不是不爱我了。”

    林知白对一直亲着他脸,搂着他腰的男人无动于衷,“嗯,不爱了。赶紧睡,我明天要早起和你一起去。”

    “那,那就一次。”孟向北咬咬牙开口,仿佛割地赔款,受了天大的委屈般。

    “不行。”林知白斩钉截铁的拒绝,孟向北的嘴,骗人的鬼,在他这边,只有零次和N次。

    林知白不愿意,孟向北又不能强迫,只能妥协,不过还是给自己争取了一些福利,“那你说爱我。”

    “爱”这个字,让林知白心尖一颤,脸腾的一下就红了,“别闹,睡觉了。”

    “小白,你肯定是不爱我了。”孟向北可劲地亲他,非要林知白亲口说,孟向北一贯知道林知白脸皮薄,逮着几乎非要对他耍流氓。

    林知白知道孟向北这是铁了心的,这男人像只大型犬一样,他咬了咬唇瓣,凑到孟向北耳边轻声道:“孟大哥,我爱你。”

    “嗯,我也爱你。”孟向北应道,下一秒,擒住少年的唇瓣。

    翌日,林知白终于和孟向北一起去摆摊。

    因为有林知白,孟向北没有让那个小工来,他要过二人世界,生意一如既往很好。

    孟向北跟林知白说,等钱够了,他就去租个店铺。

    早餐摊中午就收摊了,孟向北直接把林知白拖回家,完成昨天晚上没有完成的事情,当天傍晚,吃了晚饭后,孟向北骑自行车,将他送回了学校。

    时间一晃过去了两个月。

    孟向北靠着赚的钱租了一栋两层楼的店铺。

    一楼当作小餐厅使用,二楼用来居住,之前那个小四合院已经退租了。

    有了店铺,孟向北也没有只是简单地做早餐生意。

    早上做早餐,中午和晚上做快餐生意,快餐的价格有高有低,有肉的自然高,素菜就比较便宜,来消费的也有不同阶层的人。

    这种经营模式很新奇,不过,如果生意不错,肯定很快就有人跟风。

    为此,孟向北特地抽空回了一趟地府,抓了一个死去还没有投胎的御厨,跟他学习了厨艺。

    这不,因着他的手艺,来店里吃饭的人络绎不绝。

    忙不过来的孟向北立刻又招了人,还招了两个厨师徒弟,即便如此,孟向北依旧很忙,有时候一忙起来,几乎都没能从厨房里出来,林知白瞧着心疼不已,有一次,孟向北忙碌得晃了神,还把手给切了,血一下就流出来。

    林知白既生气又心疼,不由气急败坏,“钱是赚不完的,干嘛要那么拼。”

    “为了给我家小白更好的生活啊。”

    正给他上药的林知白听到这话顿住了,抬头就看到孟向北墨色的眸子里溢出来的深情,他眼眶一下子泛红。

    林知白动了动唇瓣,想规劝,又咽了下去,他知道孟向北一向固执。

    之后,林知白就再也没有冲孟向北生气了,这个人,总是能轻易就让他生气,也能轻易让他心疼,心软,对这份爱越陷越深。

    林知白依旧是每周末过来,孟向北不愿意他辛苦,就让他做收银的活,这年头,网上支付还没有流行,用的是现金。

    林知白聪慧,收银对他来说完全不是问题,没多久就得心应手。

    -

    “雅雅,还记得那一次我们在商场遇到的两个长得好看的男人吗?”洗完澡,林雅正在抹雪花膏,舍友白欢欢跑过来,激动地拉着她的手,看着被甩出去,落在地上的一小坨雪花膏,林雅眼底划过一抹不悦之色。

    旁边的白欢欢并没有察觉,再次说起那两个人,林雅的记忆也被唤醒,瞬间想起那个穿黑色衬衫,容貌俊美,浑身上下散发着魅力的男人,心尖蓦然一跳。

    “你真见到了?”林雅将雪花膏盖上,拉着白欢欢在床上坐下。

    林雅对那个男人是心动了,可那次之后,再也没有遇到后,久了,也就快忘了。

    “嗯。”白欢欢一双眼睛亮亮的,“原来那个白衬衫的少年和我们一样是京都大学的学生,我已经打听到他的名字了,叫林知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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